公司設立時營業執照上的注冊資金,用途是維持公司的正常經營。現在的認繳制下,大多數公司在設立初期,注冊資金不一定做實,而是為了確立法定的認繳義務:成立公司,注冊資金是公司正常運轉和確定法定責任的需要!
1、企業在正常生產經營時,注冊資金多用于公司的投資、運營和發展。
假如你成立了一家工廠,你首先就要修建廠房或者租廠房,然后購買機器設備進行安裝,招聘員工。廠房、設備、人員都有了,就要購買原材料開始進行生產,生產時用的水電等等這些資金,大多都是來自于企業的注冊資金。
如果你開一公司,你需要租辦公室,招聘員工,購買辦公設備,這些資金都是需要從公司注冊資金中來的。
2、注冊資金最終的作用是你的企業需要對外承擔的責任
商業是一個不確定未來、具有高度風險的事情,公司這種組織在一開始成立的時候考慮的不是投入多少,首先考慮的是事情做砸了,項目失敗了,公司破產了,公司應該承擔的責任是多少。
注冊資金是公司最后的責任,注冊資金100萬,那么最終需要承擔的責任是100萬,注冊資金1億,那么最終需要承擔的責任是1個億。
注冊資金不是越高越好,而是要適應公司的發展,需要多少資金就注冊多少錢,10萬能干成的事情,別搞個幾百萬,100萬能干成的事情也沒必要搞個幾千萬。
況且現在是實現認繳制,注冊1個億也不需要公司賬戶擺上1個億,很有可能公司賬上沒有一分錢,就是個殼公司,所以公司注冊資金只是一個參考。
3、公司破產后,注冊資金要優先把稅金、員工工資、供應商欠款、銀行借款等等先支付了,剩下的資金股東才可以分配。
股東是公司最大的受益者,是公司盈利最終的獲得人,所以也是責任的最終承擔者,也是公司破產后最終剩余價值的最后分配者,以其認繳的注冊資金為上限承擔有限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