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單位是一家快遞公司,關注到財稅部門發布的《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規定,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稅,請問能夠享受免稅的快遞收派服務具體包括哪些業務呢?我公司為快遞公司,關注財稅部門發布的《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20年第8號公告)規定,為居民提供必要生活物資快遞服務取得的收入可免征增值稅。快遞服務可以享受哪些服務?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第五條規定,納稅人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快遞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快遞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說明》(財稅〔2016〕36號)執行。
為居民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資快遞服務,是指為居民個人快遞物品提供的寄遞服務。投遞服務是指接受寄件人的委托,在承諾的期限內接收、分揀和投遞郵件、包裹的業務活動。其中,取件服務是指從寄件人處收取信件和包裹,并運送到服務提供者在同一城市的配送中心的業務活動。分揀服務是指服務提供商在其配送中心對信件和包裹進行分類和配送的業務活動。投遞是指服務提供者將信件和包裹從其配送中心投遞到同一城市的收件人的業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