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君來快樂
說說注冊公司的經營范圍。
問:注冊公司如何寫經營范圍?是越多越好嗎?
答:注冊公司時,經營范圍不僅要法律、行政法規允許,還要滿足自己公司的生產經營需要。
公司章程規定的經營范圍需要完全覆蓋公司實際經營范圍,不得“賣羊頭狗肉”。公司開展業務時,不得超范圍經營。超范圍經營不僅不受法律保護,還可能受到處罰。
同時,業務范圍寫得越多越好,雖然在政策和法律上,對業務范圍的數量沒有限制。
但是,就常識而言,一個企業的經營范圍越準確,就越專業。相反,在上面寫很多會讓人覺得太雜,掌握不了。
另外需要強調的是,從去年開始,經營范圍是固定的,也就是說,公司的經營范圍不能像以前一樣按照我們的理解和用詞來編輯,必須按照系統化的表述來選擇。
很多客戶來開心君在深圳公司注冊,直接開營業執照或者在田燕剪個圖,說:開心君,就按他的經營范圍給我寫吧。我看是18年的牌照,寫不出來完全一樣,只能在表情系統里找出來,然后查客戶是不是在做這樣的生意。
比如以前賣不銹鋼的可以直接寫不銹鋼銷售,現在只有系統表述是“銷售金屬材料”;以前做軟件售后的可以直接寫軟件售后服務?,F在系統表述固定為“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還有很多很多不一一列舉。
一句話,不是你現在想寫什么,而是無論你想做什么,只要是市場監管局允許的,都可以在表達系統里找到,只是寫法不同。所以不用擔心別人為什么會寫,我為什么不會寫。政策是這樣的,所以我們必須遵循政策。